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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后还能换学校吗
高考录取后,换学校的途径有限。档案一旦被某个学校调走,即表明录取过程已结束,学生要么就读该学校,否则将失去再次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机会。部分地区会将未报到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影响后续录取或志愿填报。
对于未如愿被理想大学录取的学生,有方法可以解决。一种是主动联系高校招生办公室,告知情况并请求退档。一般来说,录取通知书上会提供招生办的联系方式,建议尽早通知以避免影响高校的招生计划。若高校主动联系学生或家长询问未报到原因,务必诚恳说明情况,请求理解。
转专业的规定如下:教育部允许大学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后,进入二年级前,若满足特定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符合条件包括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原专业学习、通过选拔且选拔合格者等。但有明确规定,如新生入学不满一年、已二年级及以上、特殊情况下的委培生、跨文理科或不同录取批次、试读生、曾转专业或转学者、专科升本科者等,均不能转专业。
转专业有其利弊。转专业的好处在于,学生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学习更适合自己的课程,提高学习动力。然而,转专业需要承担较大的学习压力,不仅要学好当前专业,还要迅速掌握新专业的知识,且可能面临新专业并不完全适合自己的情况。
转专业需谨慎考虑,应充分了解所录取专业的情况,如主修课程、就业前景、学生评价等。在确定对当前专业确实不满意或不适应后,再考虑是否转专业。选择转到的目标专业时,应综合考虑兴趣、性格特长、职业规划等因素,进行深入调查后再做决定。如果经过充分考量,确信需要转专业,并已明确目标专业,应仔细研究学校的相关规定。

有考上选调生或者了解的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的简称,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2000年,中央组织部发布了《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1、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应是中共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应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服务满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务实肯干,勇于创新,乐于奉献,能够安心基层工作。
(五)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群众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七)应届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并且能够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者,登录各地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推荐报名登记表》上盖章。
(三)网上报名
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初审合格的考生,于相应时间登陆各地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推荐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相应时间在各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各地市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相应时间(参考:2017年 4月29日9:00至5月4日17:00)登陆各地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2017年各地市选调生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主要为《综合知识》及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学校、单位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约在5月下旬。面试时,每位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50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免缴),具体事项登录各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考试成绩和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均在各地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统一组织有关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录机关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员。
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2017年7月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和选调生个人情况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
经审批录用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报考青岛市(不含各系统)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不列入报名条件。
2、对“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条件可放宽到班委、班团支部成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秘书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不包括各种学习小组、团小组成员。重点政法院校包括: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3、专升本学生的报名条件只限于本科阶段。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可从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算起;通过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习考取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只限于研究生阶段。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08年1月1日,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为1984年、1981年、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调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务员。
考试内容
选调生录用考试同样采用的是《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两大科目。直到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试科目明确规定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后,部分省市的选调生考试科目开始慢慢的向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靠拢,比如:湖北、山东等地,选调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当然,目前还有部分省市的选调生考试还没有和国家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完全一致,比如:重庆、天津等地,选调生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申论》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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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可以转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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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是可以转校的,只不过大学生转校的规则很复杂,只能高转低,还有取得校长的认可,需要两所学校的共同审批。
根据规定,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
表决情况如实记入
会议纪要
,由校长签署
接收函
。其中,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部:高校在校生十类情况不得转学:
教育部在通知中强调,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根据
领导干部
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涉嫌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由
纪检监察
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教育部:高校在校生十类情况不得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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