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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服有什么好处
好处: 生活待遇与经费保障 (一) 从2010年起,国家对“三支一扶”计划统筹分配招募名额,中央
财政予以补助,各省超出中央计划的部分,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根据国家下达的统筹计划和我省的实际招募数量,“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由省和县(市、区)财政按4.4∶.6的比例分别承担(即省财政承担72元, 县(市、区)财政承担728元)。工作、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以服务期限为准。2009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从服务期第二年开始,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政府补贴政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
保险补贴。 1、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期限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缴纳,并按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费用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缴纳。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商财政,会同社保、就业部门办理。2009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从服务期第二年开始,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选拔招募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实行免费。 (四)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管理经费以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等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保障。编辑本段服务期满后的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二)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数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力度,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自主择业的,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服务期未满离开“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不享受“三支一扶”相关优惠政策。

请问2009年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公招考试的时间是多少?招多少小学英语教师呢?谢谢,急!!!
南 江 县 人 事 局
南江县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关于二00九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09年拟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10人。其中:面向社会招聘初中教师30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10人,物理2人,
化学2人,音乐2人,
美术2人),小学教师20人;面向2007年在册代课教师招聘村小教师60人。
二、招聘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南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南委办发〔2009〕15号)等文件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格标准,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二)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正式居民身份证为准)。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及2009年参加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不能报名。
2、应聘农村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03、2004年进修校与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联办五年制英语大专班毕业生)。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师及以上、非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代课教师中招聘村小教师条件
1、代课人员范围以县教育局2007年统计在册且具有南江户籍的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不含幼儿教师)。截止2007年6月,且在我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满5年(含5年)以上。
2、男年龄60周岁以下(1949年8月31日后出生),女年龄55周岁以下(1954年8月31日后出生),计算时间以正式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为准。
3、学历为中师(含统招中等幼师)及以上,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籍档案为准。男年龄50周岁以上(1959年8月31日前出生)、女45周岁以上的(1964年8月31日前出生),学历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一经聘用,必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中师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选报职位: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根据公布的学校及岗位数,由本人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职位(代课教师只能填报村校的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2、报名资格审查及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时间:2009年8月21日至8月26日18时前
4、报名地点:南江县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籍档案、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像片6张等相关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志愿者需持四川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代课教师必须提供代课所在学校校长签名且加盖学校公章的《代课证明》(样表见附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报名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川价费[2003]243号规定的标准,按每科5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个人求职登记建档费10元。
五、招聘笔试和面试
1、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考试卷面分每科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代课教师不面试。
4、出题、制卷、阅卷:严格按南委办发〔2009〕15号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
六、加分
代课教师男满50周岁以上(1959年8月31日前出生)、女满45周岁以上(196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考生,2007年6月30日前在公办中小学代课每满1年加1分,计入总成绩。
根据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七、公示
笔试成绩、体检、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县人事网、教育网、大堂坝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含双休日)满,不受理相关申请或举报。
考试工作结束后,公示成绩和体检分数线,公示期3天。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公示拟录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体检、拟录用公示期内,因条件不符取消资格出现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八、体检及政审
根据考生类别及报考学科,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其中:面向社会招聘的职位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面向代课教师招聘的职位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年龄较大者优先;年龄相同者,代课时间长者优先;代课时间相同且笔试成绩又相同者,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最新规定的教师体检标准执行。政审由教育局和考生户口所在地政府及公安派出机构负责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和政审结果报县人事局。
九、聘用审批
1、按本人所填报职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应聘学校。所填报职位满额时,愿服从岗位调配者,通过组织调配聘用到招聘计划有缺额的学校(代课教师调配到村校),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报经县委、县府批准,由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新聘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在开出聘用介绍信三日内必须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学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在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南委办发〔2009〕1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招聘工作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本次为代课教师提供出具虚假代课教师身份和代课年限的中小学校长,将严格追究其责任,当年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十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实施,成立我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清平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邵俊华,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熊彬,副县长岳云华任副组长,县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杨静,县教育局局长黄显岳,宣传口纪检组长秦兴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局长黄显岳任办公室主任,县人事局党组成员、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岳代明任办公室副主任。
本方案由南江县人事局、南江县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
三支一扶考公务员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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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待遇与经费保障
(一) 从2010年起,国家对“三支一扶”计划统筹分配招募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省超出中央计划的部分,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根据国家下达的统筹计划和我省的实际招募数量,“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由省和县(市、区)财政按4.4∶.6的比例分别承担(即省财政承担72元, 县(市、区)财政承担728元)。工作、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以服务期限为准。2009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从服务期第二年开始,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政府补贴政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期限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缴纳,并按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费用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缴纳。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商财政,会同社保、就业部门办理。2009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从服务期第二年开始,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选拔招募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实行免费。
(四)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管理经费以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等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保障。编辑本段服务期满后的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2、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数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力度,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4、自主择业的,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5、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6、“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服务期未满离开“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不享受“三支一扶”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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