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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三支一扶条件 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4-05 21:32:23 | 春风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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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三支一扶条件 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湖北鄂州市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位于美丽的梁子湖东岸,是由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共同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77.78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绿化率46%。硬件设施投资近亿元,拥有现代化的综合教学楼、信息化的教学设备。学校环境优雅,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和食堂功能齐全,能同时满足1350名教职工和学生就寝就餐。学校各项体育设施配备齐全,拥有塑胶田径运动场、国家标准室内游泳池、室内篮球场以及羽毛球场。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配备标准高,项目齐全,安装有校园高速宽带网、双板班班通、校园广播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具有国内最先进的远程同步课堂及协同备课系统应用教室;多功能报告厅、阅览室、科学实验室、心理咨询室,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琴房、棋社、陶吧等功能室一应俱全。学校设计规模为小学18个班,中学9个班,2014年9月1日小学段已正式开学。

受鄂州市梁子湖区人社局、教育局委托,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初中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

全日制师范院校(含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②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

③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受县市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

④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⑦鄂州市在编在岗教师(全省统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组织。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12月9日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邮箱jyfzb@mail.ccnu.edu.cn。

3、报名办法: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附免冠登记照3张);

②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能说明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资格审查时见原件。

③有能力胜任年级主任、学科组长等教学骨干职位的可在应聘材料中注明。

④本人的联系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

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含各类证件扫描件)打包好发送至华中师范大学附属附属梧桐湖学校招聘邮箱jyfzb@mail.ccnu.edu.cn(招聘专用邮箱,邮件以2014+姓名+毕业专业+应聘学科命名,如2014+张三+物理专业+物理教师)。

(二)招聘要求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的比例,否则将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审核未通过者资料不退回。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13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老图书馆)三楼教育发展部307办公室办理《笔试准考证》、填写《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招聘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笔试加分须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服务期满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负责组织,时间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

入围面试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4日下午15:0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老图书馆)三楼教育发展部3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再根据笔试成绩依序递补。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加分计入笔试原始分。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方式进行。

3、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加分分值按40%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面试占60%。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组织。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3、报名费、体检费、交通费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梁子湖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招聘程序递补。公示结束后,报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这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1、学校提供较舒适的公寓住房,子女可优惠入读本校;

2、工资收入:按鄂州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同类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绩效工资待遇;

3、享受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咨询电话:027—67861079(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联系人:翟老师;13808640798(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联系人:叶老师。

5、监督电话:

0711—2412246(梁子湖区人社局)

0711—2412306(梁子湖区教育局)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部

鄂州三支一扶条件 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省201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公告

湖北省201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精神,我省2012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2年全省共计划招募选派115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二年。其中,招募选派26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水利、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招募选派25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重点培养全科医生;招募选派80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基层计生服务;招募选派13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招募选派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服务;招募选派3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今年因我省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暂不选派支教生)。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2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2010届、201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招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服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募选派程序

2012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2012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分配表》。高校毕业生可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和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rsks.gov.cn )查询。

对“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和拟服务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高校毕业生直接与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联系,也可咨询相应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二)网上报名

1、提交申请。高校毕业生确定服务意向后,下载并填写《2012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自即日起至2012年5月27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邮件名格式统一为“岗位+姓名+报名”,如“支农张三报名”),同时发送至拟服务岗位相应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已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重新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选派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募选派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在收到报名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高校毕业生可于2012年5月15日至5月28日期间工作时间内联系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次报同一岗位。

2012年5月30日前,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将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在当地指定网站上公布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三)双向选择

2012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基层用人单位代表)与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下载并填写《2012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五份),并附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往届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5张。市、县“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现场复审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确定“拟招募”对象并录入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发放《湖北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

(四)岗前培训和体检

2012年7月份,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对象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并对“拟招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集中组织体检。省“三支一扶”办对岗前培训结业、体检合格者发放《选派通知书》。

(五)选派到岗

7月底前,“拟招募”对象凭《选派通知书》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完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信息、派遣到岗并组织服务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审批

8月份,省“三支一扶”办依据各地“三支一扶”办汇总上报的选派到岗人员名单审核确定《湖北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拟招募选派人员名单》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高校毕业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服务类别、服务地区、拟招募选派人员姓名等。要求举报者署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招募选派条件的,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发文确认。公示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选派。

温馨提示:

1、咨询方式。涉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具体问题,高校毕业生可于即日起工作时间内,按下面提供的咨询电话,依次与市州“三支一扶”办、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省“三支一扶”办联系咨询。

对招募选派基本政策有疑问的,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

2、请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资格审查、调剂、双向选择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拟服务岗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避免失去服务机会。

3、请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拟服务的岗位,从七类岗位中选择一个填报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错报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因故错过报名时限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带齐相关资料直接到双向选择会现场,经批准补报并参加双选。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在农村服务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双向选择、岗前培训、公示等环节的公告。

市州、直管市、林区“三支一扶”办报名、政策咨询电话电子邮箱

武汉市“三支一扶”办

027-85772822

1034471290 @qq.com

黄石市“三支一扶”办

0714-6517019

358496332@qq.com

十堰市“三支一扶”办

0719-8652156

36153732@qq.com

襄阳市“三支一扶”办

0710-3605073

824883107@qq.com

宜昌市“三支一扶”办

0717-6056422

1095999273@qq.com

荆州市“三支一扶”办

0716-8526703

425263708@qq.com

荆门市“三支一扶”办

0724-2349922

jmckx@126.com

鄂州市“三支一扶”办

0711-3358538

ezhousanzhiyifuban@163.com

孝感市“三支一扶”办

0712-2329516

181140639@qq.com

黄冈市“三支一扶”办

0713-8128657

292476282@qq.com

咸宁市“三支一扶”办

0715-8235970

379420510@qq.com

随州市“三支一扶”办

0722-3230193

759891817@qq.com

恩施州“三支一扶”办

0718-8222869

esjhdpk@163.com

仙桃市“三支一扶”办

0728-3323413

981322268@qq.com

天门市“三支一扶”办

0728-5223449

22834419@qq.com

潜江市“三支一扶”办

0728-6251856

447433013@qq.com

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

0719-3338831

326494137@qq.com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支教岗位: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027-87328065

196516421@qq.com

支农岗位:省农业厅人事处

027-87667165

hbnytrsc@163.com

支医岗位:省卫生厅人事科教处

027-87821725

ly323225@163.com

扶贫岗位:省扶贫办培训中心

027-87893828

552508298@qq.com

计生岗位: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027-87232296

1178511202@qq.com

青年岗位:团省委志愿者中心

027-87238790

413965519@qq.com

人社岗位:省人社厅市场处

027-86656891

727456453@qq.com

省“三支一扶”办综合咨询电话:027-12333-2-0

附件:1、《2012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分配表》

2、《2012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3、《201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汇总表》年度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待遇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春风招生网(https://www.cfsbc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内容。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5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报考资格详见《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关于截止时间: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rsj.ezhou.gov.cn)公告。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
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通过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面试内容和面试测评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情景模拟等形式。
(一)面试入围人员
按招聘岗位计划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不低于1: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完成。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公告后,组织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籍证明材料(不含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6.《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7.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9.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10.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
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面试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方案中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对于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一律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5]×40%。
上述人员申请享受加分政策,须填写《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6),在2023年3月8日–3月10日,持可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现场审核确认。
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填好《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汇总表》报鄂州市人社局。
“三支一扶”计划加分审核由鄂州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咨询电话027–60358563、027–6035856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分审核由鄂州团市委负责,咨询电话027–60830162;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审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咨询电话027–53083570。
(四)排名办法。
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七、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其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大队2个岗位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规定执行。
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
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五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5)
招聘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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