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春风招生网小编整理了只有文科生才能报外语专业吗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一、学校全称: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
酒店管理学院
国标代码:14201 北京报考代码:1095
二、学校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三、学校性质和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各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开设专业:
学院开设五个本科专业:酒店管理、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健康服务与管理、
市场营销。
开设酒店管理专业(国际课程班),设置雅思课程为必修课、核心课程全英文授课,为学生提供留学指导及一次免费海外游学,学生可自主选择海外留学项目。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与日本帝京科学大学合作开设,可申请获得两校双学位(有
日语基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办学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工业区田园路11号 邮编:102601
咨询电话:010-89283362 学院网址:
www.bhi.edu.cn
官方微信: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微信号:zhongrui-zhaosheng)
六、招生条件:
1.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外语语种:学院常设外语语种为
英语,其中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语种增设日语。
3.身体条件:根据高端服务业工作的特点,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并具有较好的
汉语基础。
4.理念认同:报考我院考生需认同我院根据酒店行业所特别要求的教育理念和严格的行为规范,进入教学区需着商务正装。
七、录取批次:
我院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本科录取批次录取,文理兼收,高考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限制。
八、录取要求及规则:
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高考统考学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1.我院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为依据,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参考英语成绩、其次参考语文成绩。
2.我院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3.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
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6.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办公室将适时与考生进行相关联系、确认录取专业、通知书邮寄地址等有关事项。我院接受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志愿考生的退档申请,并将其高招电子
档案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当地高招主管部门。
九、体检标准: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上规定的不能录取的情况外,根据本院的专业培养要求和行业从业要求等特点,对有下列疾病或缺憾者,学院不予录取:
1. 色盲;
2. 肢体残疾;
3. 听力障碍;
4. 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面部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
十、收费标准
学费:1.五个专业学费均为4.98万元/学年;
2.酒店管理(国际课程班)学费5.98万/学年;
住宿费:2800元/学年(五人间)。
备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实际备案为准。
十一、组织机构和人员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2.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yuanzhang@bhi.edu.cn.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

只有文科生才能报外语专业吗
外语类专业的招生并非局限于文科考生,理工科考生同样具备报考资格。如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西安外国语大学、
大连外国语大学等院校均设有理工类考生的招生计划。这表明,许多高校在招生时并未严格区分考生的文理科背景。
每年高考期间,众多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即同时面向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招生。这一做法有效解决了边缘考生在专业选择上的困扰,也成为了填报志愿的重要策略。其中,
法学、
中医学、财经类、外国语言类及公安类等方向的专业都是典型的文理兼收项目。
例如,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
西北政法大学等知名学府,在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中均有大量招生名额。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英语、日语、
法语在内的外语文学类专业同样属于文理兼收范畴。
这样的招生政策不仅为考生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无论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都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选择心仪的专业和院校,从而更好地实现个人发展。
在选择专业时,考生应结合自身兴趣与未来职业规划,同时参考学校和专业的详细信息,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文理兼收的专业为考生提供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有助于他们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做出更加明智的决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和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生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
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安徽、山东、江苏、福建、江西、山西、甘肃、广西、河北、河南、四川、贵州、西藏、新疆、云南16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要求省份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类及全英教学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二十条 凡报考本科英语(师范、非师范)、
商务英语、
翻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凡报考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教学)、
旅游管理(全英教学)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做出适当微调。
第二十一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和
西班牙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免试招收台湾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
传真:0571-88219311
监督及申诉电话:0571-88219523
招生网址: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外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春风招生网以上就是春风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只有文科生才能报外语专业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春风招生网:
www.cfsbcg.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