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3 14:57:54 | 春风招生网
黑龙江高考政策户籍要求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春风招生网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和《黑龙江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的工作提示》的相关规定。
特殊考生报名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居住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4.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参加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并取得《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取得相应合格证的高校的招生录取。
6.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西安美术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等招收视障、听蔽闭锋障残疾考生以及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7.报考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填报志愿、考试及录取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凡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8.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完成我省高考报名后,还须自行到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体育单招相宏晌关报名、考试信息可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
9.参加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强基计划测试或被相关高校保送录取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
10.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艺术类考生可在艺术类省统考同类别中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我省统一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和书法学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
考生如参加高校组织的我省艺术类省级统态芦考所涵盖专业的专业课校考,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另行通知。
11.体育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试项目为100米、原地推铅球、二级蛙跳、800米等四项。各项评分标准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术科考试将在2023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另行通知。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的工作提示》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春风招生网(https://www.cfsbc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1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1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的招生原则,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根据《 黑龙江 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1〕43 号)和《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工作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高职扩招专项工作 。
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办学性质: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颁发 毕业 证书 的学校名称: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 书 。
第七条学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17 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 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 校招 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 就业 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本次扩招专项工作的管 理工 作。
第十条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
第十一条学院 2021 年扩招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十二条符合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考生报考办法及条件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次扩招专项工作以各 二级 学院为招生工作主体,各学院以校企合作为平台,深度发掘资源,实施各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测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测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测试形式: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由我院组织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 毕业生 参加我院组织的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按成绩录取。其中具有2021年 高考 成绩;具有2021年对口升学成绩;具有2021年单招 考试 成绩;具有高中毕业证(同等学力)或学历证明的考生,均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按我院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录取方式: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8日前,学院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11月19日至11月25日,若学院尚有剩余计划,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出互认成绩入学申请,经考核(审核) 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
录取原则:结合考生 志愿 ,按照“专业优先、 遵循分数” 的原则, 依据考生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录取时不设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2021年10月29日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学院扩招计划和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教学模式:
1、 教学实施学分制及弹性学制。
2、 课程体系:各专业根据专业结合人才培养目标, 创新实施教学改革,各专业结合专业实际, 设计构建以实训技能为主的课程体系。实践和创新 创业 课程比例,达到50%以上。
3、 采用“1+X” 证书制:各专业结合专业实际,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中有关“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的相关内容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的通知和标准, 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定多种类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第十八条 学费 :应、往届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文件执行。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国家资助,其他奖助等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高职扩招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五章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hzjxy.org.cn。
招生联系电话:0451—86662346、 86681627、 86636745。
传真:0451—86683403。
邮编:150081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17 号。
以上就是春风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黑龙江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春风招生网:www.cfsbcg.com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院校代码:13304,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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